一作合的,又称哈的大师。伊6*斯6*兰教法官称号。元朝于伊6*斯6*兰教徒聚居区设哈的,朝廷设回回哈的司作为管理伊6*斯6*兰教徒的机构。武宗至大四年(1311),罢回回哈的司,命哈的太师只管掌教念经,回回人所有刑名、户籍、钱粮、词讼均由官府衙门断决。但此后回回人相互间诉讼实际仍按旧制由哈的处理,只有无法解决的案件才向官府陈告。
右常侍:
官名。①十六国西秦乞伏炽磐置,为高级执政官。晋书·乞伏炽磐载记:“罢尚书令、仆射、尚书、六卿、侍中、散骑常侍、黄门郎官,置中左右常侍、侍郎各三人。”② 王、公国属官。两晋南朝及北魏置,掌侍从左右,赞
历史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