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电报总局与法国订立的电信事务章程。光绪十四年十月二十八日(1888.12.1),由清方代表盛宣怀与法国驻津领事林椿(Paul Ristelhueber)签于烟台。凡十二款。主要内容:(1)中国由广西镇南关、广东东兴、云南蒙自分别与越南同登、芒街、保胜的法方三处电局接线,各自主持、负责本方界内线段;(2)中国与越南、真腊(柬埔寨)等地通报照欧洲以内章程,其余由中法线传递之报按欧洲以外章程;(3)未注明传路之报,全部或至少一半由中法陆线寄发;(4)收费价目的具体规定。
四明:
明州、庆元府、庆元路、宁波府的别称。以境内四明山得名。如宋有乾道四明图经、宝庆四明志、开庆四明续志,元有延祐四明志、至正四明续志,清有包旭章四明志补等。
历史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