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明朝北京行部副长官。永乐元年(1403)置,四人,正三品。名为侍郎,其实为北京地方副长官。十八年罢。洪熙元年(1425)复置,宣德三年(1428)再罢。
铁道部财务司:
官署名。国6*民6*党政府设置,属铁道部。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二月二十八日修正公布的铁道部组织法规定,其职掌为: 一、铁道预算的编制审核;二、铁道款项的支配保管;三、铁道债务的整理偿还;四、铁道改良
历史官职官名。明朝北京行部副长官。永乐元年(1403)置,四人,正三品。名为侍郎,其实为北京地方副长官。十八年罢。洪熙元年(1425)复置,宣德三年(1428)再罢。
铁道部财务司:
官署名。国6*民6*党政府设置,属铁道部。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二月二十八日修正公布的铁道部组织法规定,其职掌为: 一、铁道预算的编制审核;二、铁道款项的支配保管;三、铁道债务的整理偿还;四、铁道改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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