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同“吴师”。周朝置。掌山林水泽。《大簋铭》: “王呼吴(虞)师召大”。《管子·立政》:“修火宪,敬山泽林薮积草,夫财之所出,以时禁发焉; 使民于宫室之用,薪蒸之所积,虞师之事也。”《荀子·王制》: “使国家足用,财物不屈,虞师之事也。”
官名。掌山泽鸟兽鱼鳖等。《荀子·王制·序官》:“修火宪,养山林薮泽草木鱼鳖百素,以时禁发,使国家足用而财物不屈,虞师之事也。”注:“虞师:管理山林湖泊的官。”
舂人: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宦官。掌舂米,供应祭祀、宾客及飨食所需各种米物。周礼·地官: “舂人,奄二人,女舂抌二人,奚五人”,“掌共米物。祭祀,共其齍盛之米。宾客,共其牢礼之米。凡飨食,共其
历史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