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宣帝地节三年初置,俸六百石,掌审判诏狱罪人。东汉省右平而只置左平。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
总理大臣:
官名。清末责任内阁之最高长官。又称“内阁总理大臣”。宣统三年1911四月设责任内阁,始置,一人,特简。为国务大臣领袖。掌辅弼皇帝,总理政务。得主持阁议,发布阁令,九月,据宪法信条改由资政院公举,皇帝
历史官职官名,宣帝地节三年初置,俸六百石,掌审判诏狱罪人。东汉省右平而只置左平。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
总理大臣:
官名。清末责任内阁之最高长官。又称“内阁总理大臣”。宣统三年1911四月设责任内阁,始置,一人,特简。为国务大臣领袖。掌辅弼皇帝,总理政务。得主持阁议,发布阁令,九月,据宪法信条改由资政院公举,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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