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县(今浙江宁波)人。巩昌知府,擅发边储振饥,被弹劾请罪。景帝原谅宽恕。
明浙江鄞县人,字彦广,号默庵。永乐十八年举人。初判东昌,迁雷州守,筑堤以改良盐碱地。改永州,又改巩昌府,岁饥,擅发边储三万七千余石以赈。上疏自劾,景帝原之。天顺间致仕。工诗,善画花卉,尤工墨梅。兼擅画鱼,生孙皆以鱼命名,曰:鳌、鲸、、。有《默庵诗稿》。
敬新磨:
五代时人。以伶人事后唐庄宗。时诸伶独新磨善俳,其语最著。数番引庄宗悦,赐之甚厚。庄宗猎于中牟,践民田,中牟令挡马切谏,庄宗怒,欲杀之,赖新磨为谐语得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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