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即兼为乌桓校尉。乌桓校尉,即护乌桓校尉,为乌桓地区的军政长官。参看“领”、“乌桓校尉”条。
详议司:
官署名。北宋钦宗靖康元年 1126 四月置,隶尚书省,掌讨论朝廷旧法得失。以宰相、执政提举,侍从官为参议,又设检讨官,下分六房分头讨论。五月即罢。 官署名。宋靖康元年公元1126年四月置,掌讨论过去
历史官职意即兼为乌桓校尉。乌桓校尉,即护乌桓校尉,为乌桓地区的军政长官。参看“领”、“乌桓校尉”条。
详议司:
官署名。北宋钦宗靖康元年 1126 四月置,隶尚书省,掌讨论朝廷旧法得失。以宰相、执政提举,侍从官为参议,又设检讨官,下分六房分头讨论。五月即罢。 官署名。宋靖康元年公元1126年四月置,掌讨论过去
历史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