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末置,左右各一人,为理藩部的副长官。见“理藩部”。
热、察、绥都统府审判处:
官署名。北洋政府时期热河、察哈尔、绥远三特区,均于都统府内设置审判处,作为区内的审判机关,由都统监督司法行政。审判处以都统辖区为其管辖范围,其职掌除受理蒙民的诉讼案件外,并受理不服区内县知事判决而控
历史官职官名。清末置,左右各一人,为理藩部的副长官。见“理藩部”。
热、察、绥都统府审判处:
官署名。北洋政府时期热河、察哈尔、绥远三特区,均于都统府内设置审判处,作为区内的审判机关,由都统监督司法行政。审判处以都统辖区为其管辖范围,其职掌除受理蒙民的诉讼案件外,并受理不服区内县知事判决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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