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民田之一种。甘肃、台湾等省少数民族所有。禁民置买。每亩科粮四合至三升不等、草二分一厘五毫至三分不等。每户输银三钱、粮一斗至二斗五升不等。
河阳仓:
隋开皇三年583置于洛州今河南洛阳东北,设仓监管理之。为黄河沿岸四大粮仓之一。唐咸亨元年670复置,隶司农寺。开元十年722废。
历史知识清代民田之一种。甘肃、台湾等省少数民族所有。禁民置买。每亩科粮四合至三升不等、草二分一厘五毫至三分不等。每户输银三钱、粮一斗至二斗五升不等。
河阳仓:
隋开皇三年583置于洛州今河南洛阳东北,设仓监管理之。为黄河沿岸四大粮仓之一。唐咸亨元年670复置,隶司农寺。开元十年722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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