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称文选司郎中。明清吏部文选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 (1396) 改选部郎中设,一人,南京吏部文选清吏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 (1644) 沿设,汉郎中一人。以科甲出身者注授。满洲、蒙古司官初不分曹,唯长官所派,后始分司定缺。遂增至七人,满洲四人,蒙古一人,汉二人,皆正五品。宣统三年 (1911)裁。
少史:
官名,即小吏。郡县官府诸曹地位卑微的职吏,指秩百石以下的斗食佐史之属。 官名,为曹中办事官吏,位在曹史之下。汉书·萧望之传:“望之多使守史自给车马,之杜陵护视家事。少史冠法冠,为妻先引,又使卖买。”
历史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