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店肆承领公廨本钱所纳之利息。《唐会要·诸司诸色本钱上》:“大历六年三月敕,军器公廨本钱三千贯文,……宜于数内收一千贯文,别纳店铺课钱,添公廨收利杂用。”此为贷放公廨本钱之特殊形式。
陵台令:
官名。唐天宝十三载754改献、昭、乾、定、桥五陵署为台,置为长官,各有陵台令一人,从五品上。
历史知识唐代店肆承领公廨本钱所纳之利息。《唐会要·诸司诸色本钱上》:“大历六年三月敕,军器公廨本钱三千贯文,……宜于数内收一千贯文,别纳店铺课钱,添公廨收利杂用。”此为贷放公廨本钱之特殊形式。
陵台令:
官名。唐天宝十三载754改献、昭、乾、定、桥五陵署为台,置为长官,各有陵台令一人,从五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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