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朝由都察院派出视察内务府事务之御史。雍正二年(1724)设,四人,十三年省。乾隆三年(1738)复置二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羽林右监:
官名。东汉置,秩六百石。属羽林中郎将。主羽林右骑,有丞一人。职掌宿卫宫禁,护从皇帝。三国魏、十六国西凉亦置。 官名,东汉置,属光禄勋,俸六百石,掌羽林右骑,有丞一人。见后汉书·百官志二·光禄勋。
历史官职官名。清朝由都察院派出视察内务府事务之御史。雍正二年(1724)设,四人,十三年省。乾隆三年(1738)复置二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羽林右监:
官名。东汉置,秩六百石。属羽林中郎将。主羽林右骑,有丞一人。职掌宿卫宫禁,护从皇帝。三国魏、十六国西凉亦置。 官名,东汉置,属光禄勋,俸六百石,掌羽林右骑,有丞一人。见后汉书·百官志二·光禄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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