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里管事之人。明朝洪武 (1368—1398) 年间置,选每里中德高望众者充任,三、五人不等。会同里长调解或审判乡里一般民事纠纷和轻微刑事案件,负责教化,督课农桑,主持乡村水利事务。明前期,颇有权威,甚至可以直接奏闻皇帝,因而多有缘此恃权谋私,为害乡里者。中叶后地位有所下降。
都讲:
主持学舍之人。后汉书·侯霸传: “师事九江太守房元,治谷梁春秋,为元都讲。”魏书·祖莹传: “时中书博士张天龙讲尚书,选为都讲。” 主讲经书的人。后汉书·杨震传:“后有冠雀衔三鱣,飞集讲堂前,都讲取
历史官职乡里管事之人。明朝洪武 (1368—1398) 年间置,选每里中德高望众者充任,三、五人不等。会同里长调解或审判乡里一般民事纠纷和轻微刑事案件,负责教化,督课农桑,主持乡村水利事务。明前期,颇有权威,甚至可以直接奏闻皇帝,因而多有缘此恃权谋私,为害乡里者。中叶后地位有所下降。
都讲:
主持学舍之人。后汉书·侯霸传: “师事九江太守房元,治谷梁春秋,为元都讲。”魏书·祖莹传: “时中书博士张天龙讲尚书,选为都讲。” 主讲经书的人。后汉书·杨震传:“后有冠雀衔三鱣,飞集讲堂前,都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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