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为学部的长官,见“学部”。
区公所:
县政府的辅助机关。北洋政府时期,山西省在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三月开始实行以村为单位的自治,称为“村自治”或“村治”。但村的范围较小,数量较多,由县直接统治村,实非易事,故于县和村之间另设区一级,
历史官职官名。为学部的长官,见“学部”。
区公所:
县政府的辅助机关。北洋政府时期,山西省在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三月开始实行以村为单位的自治,称为“村自治”或“村治”。但村的范围较小,数量较多,由县直接统治村,实非易事,故于县和村之间另设区一级,
历史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