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卒】:1793——1873
字竹如。安徽霍山人。道光拔贡生,充刑部七品小京官。历官直隶、山东按察使、大理寺卿、刑部侍郎。咸丰中,在直隶河间练民兵巡防,疏言大钱钞票之弊及治乱之由,以直言称于时。治程朱理学,著有《拙修集》十卷。同治五年(1866)辞官,七年后卒。
清安徽霍山人,字彦甫,一字竹如,晚号拙修老人。道光五年拔贡。好宋儒之学。入仕后,从七品小京官历刑部郎中、河间知府、直隶按察使、山东布政使。咸丰六年,奏言大钱钞票实不流通,立法当取信于民。同治间官至刑部右侍郎。去官后安于清贫。有《拙修集》。
陆乂:
北齐代人,字旦。陆卬子。聪敏博学,有文才。袭爵始平侯。年十九举秀才,历官通直散骑侍郎,待诏文林馆,兼中书舍人,北齐后主时,入文林馆撰书。精熟五经。人为之语曰:“五经无对有陆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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