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负责翻译阿拉伯语言文字的部门。始置于永乐五年(1407),设译字生、通事以掌其事。初隶翰林院,弘治七年(1494)改隶太常寺。清初沿置,隶翰林院,乾隆十三年(1748)省并入礼部。
郊社令:
官名。宋朝太常寺置,为郊社局长官,正九品。参见“郊社局”条。 官名。见“郊社局”。
历史官职明、清负责翻译阿拉伯语言文字的部门。始置于永乐五年(1407),设译字生、通事以掌其事。初隶翰林院,弘治七年(1494)改隶太常寺。清初沿置,隶翰林院,乾隆十三年(1748)省并入礼部。
郊社令:
官名。宋朝太常寺置,为郊社局长官,正九品。参见“郊社局”条。 官名。见“郊社局”。
历史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