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陕西西乡人,字捷峰。咸丰进士。曾任大顺广道。同治十年(1871)擢广东按察使,旋调江西按察使。光绪元年(1875)迁布政使。四年晋江西巡抚。八年缘事被劾,旋以原品休致。
大清国矿务正章: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八月农工商部奏准颁行。共十五章七十四款。规定农工商部设立专司专管矿务一切事宜;凡前此按旧章开采矿产之华洋各商,均须依照新章修改增补。外商所订合同条款有占夺华民生计及有碍中国主权
历史知识清陕西西乡人,字捷峰。咸丰进士。曾任大顺广道。同治十年(1871)擢广东按察使,旋调江西按察使。光绪元年(1875)迁布政使。四年晋江西巡抚。八年缘事被劾,旋以原品休致。
大清国矿务正章: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八月农工商部奏准颁行。共十五章七十四款。规定农工商部设立专司专管矿务一切事宜;凡前此按旧章开采矿产之华洋各商,均须依照新章修改增补。外商所订合同条款有占夺华民生计及有碍中国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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