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襄公四年》:“昔周辛甲之为太史也,命百官,官箴王阙、于《虞人之箴》曰:‘芒芒禹迹,画为九州。经启九道,民有寝庙,兽有茂草,各有攸处,德用不扰。在帝夷羿,冒于原兽,忘其国恤,而思其麀牡。武不可重,用不恢于夏家。兽臣司原,敢告仆夫。’《虞箴》如是,可不惩夫?”于是晋侯好田,故魏绛及之。
虞人,周代掌管山泽、田猎的官员。周太史辛甲命百官作箴词。虞人作箴词劝诫周天子不要耽于畋猎而不顾国家。后用为谏止打猎的典故。
唐.白居易《寄唐生》诗:“功高虞人箴,痛甚骚人辞。”
门堪罗雀:
同“门可罗雀”。宋 吴曾能改斋漫录.沿袭:“然丁晋公诗固尝云‘屋可占乌曾贵仕,门堪罗雀称衰翁’矣。” 见“门可罗雀”。金·元好问寄西溪相禅师:“~仍未害,釜欲生鱼当奈何。”
历史典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