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国6*民6*党政府设置,见“高等法院分院”。
候补: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任用官员办法之一。凡未补授实缺之官员,在吏部候选。经吏部呈请分发名单,每月掣签一次,分发某部或某省听候委用。出钱请免抽签,指定某处候补者,称指省或指分。 清制,设有补授实缺的官
历史官职官名。国6*民6*党政府设置,见“高等法院分院”。
候补: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任用官员办法之一。凡未补授实缺之官员,在吏部候选。经吏部呈请分发名单,每月掣签一次,分发某部或某省听候委用。出钱请免抽签,指定某处候补者,称指省或指分。 清制,设有补授实缺的官
历史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