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称转佃。谓佃者承赁地主田土不自耕,又租与他人耕种。清代南方诸省土地所有权(田骨)与土地使用权(田皮)分开,耕种者既要交纳地主骨租,又要向佃者交纳皮租。
北齐书:
书名。原称齐书,北宋时加“北”字,与萧子显南齐书相区别。唐李百药撰。五十卷。纪传体。包括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贞观十年636成书。记东魏孝静帝天平元年534立国,至北齐后主高恒承光元年577亡国共
历史知识亦称转佃。谓佃者承赁地主田土不自耕,又租与他人耕种。清代南方诸省土地所有权(田骨)与土地使用权(田皮)分开,耕种者既要交纳地主骨租,又要向佃者交纳皮租。
北齐书:
书名。原称齐书,北宋时加“北”字,与萧子显南齐书相区别。唐李百药撰。五十卷。纪传体。包括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贞观十年636成书。记东魏孝静帝天平元年534立国,至北齐后主高恒承光元年577亡国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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