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三国魏置,两晋、北魏沿置。设于郡国有材木处,掌竹园管理,下设监丞。魏、晋六品,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官名,三国魏置,六品,设于郡国有竹园处,掌竹园管理及竹物供应,属官有监丞。其后,两晋和北魏沿置。见《通典·职官十八·魏官置九品》。
户部十三司:
官署合称。即“户部十三清吏司”。明洪武二十九年改户部十二属部为十二清吏司。永乐元年1403改北平司为北京司。十八年革北京司,设云南、贵州、交阯三清吏司,宣德十年1435革交阯司,定为十三司。每司各设
历史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