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司名。又作岳希蓬长官司。明洪武七年(1374)置。治今四川茂县西南。长官坤姓。正德八年(1513),长官坤十父子与静州长官司联合叛乱被杀,其弟坤元袭职。天启间升宣慰司。清顺治九年(1652)降,康熙五年(1666)颁给印信,继任其职。改流后置岳希里。
子:
①爵名。周代始置,为五等爵中第四等。礼记·王制:“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一说子、男爵位属同一等。其后或废或置,魏、晋、南北朝各朝皆置,为六等爵之第五等,在“伯”之下,“男”之上
历史知识土司名。又作岳希蓬长官司。明洪武七年(1374)置。治今四川茂县西南。长官坤姓。正德八年(1513),长官坤十父子与静州长官司联合叛乱被杀,其弟坤元袭职。天启间升宣慰司。清顺治九年(1652)降,康熙五年(1666)颁给印信,继任其职。改流后置岳希里。
子:
①爵名。周代始置,为五等爵中第四等。礼记·王制:“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一说子、男爵位属同一等。其后或废或置,魏、晋、南北朝各朝皆置,为六等爵之第五等,在“伯”之下,“男”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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