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湖广道之主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三至五人。后增至八人。南京都察院亦设三人,皆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初为坐道,不理本道之事,乃空衔。乾隆十四年(1749)定制,设掌印御史满、汉各一人,御史满、汉各一人。并以职事分隶之。十七年俱定为从五品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按省分道,设湖南、湖北两道,遂废。
金史纪事本末:
书名。清末李有棠撰。五十二卷。李氏究心辽、金历史,于著辽史纪事本末同时,撰成是书。全书分正文、考异二部分,正文俱本正史,列有帝基肇造、克辽诸路、张邦昌之僭、熙宗刑政得失、河决之患等五十二专题。考异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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