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元祐元年(1086;一作大观二年,1108)改冤句县置。治今山东曹县西北。属兴仁府。金属曹州。大定八年(1168),黄河决口改道,县城圮于河,遂废。
质银:
清代用语。又名佃价银、粪土佃银、粪上银等。1佃户租地时所交业主购买佃权之钱。2有永佃权之佃户将租地转佃之时所收价银。
历史知识北宋元祐元年(1086;一作大观二年,1108)改冤句县置。治今山东曹县西北。属兴仁府。金属曹州。大定八年(1168),黄河决口改道,县城圮于河,遂废。
质银:
清代用语。又名佃价银、粪土佃银、粪上银等。1佃户租地时所交业主购买佃权之钱。2有永佃权之佃户将租地转佃之时所收价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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