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商合办金融机构。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十一月邮传部奏设。商业银行性质。股本银五百万两,招募商股六成,邮传部股四成。凡轮、路、电、邮各局存款,皆由该行经理。总行设北京。
财政处大臣:
官名。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三月,清廷为收揽财权而特设。有“总理财政处”、“办理财政事宜”、“办理财政事务”等名义,共设置三人,均为兼职。三十二年设立度支部后裁撤。
历史知识官商合办金融机构。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十一月邮传部奏设。商业银行性质。股本银五百万两,招募商股六成,邮传部股四成。凡轮、路、电、邮各局存款,皆由该行经理。总行设北京。
财政处大臣:
官名。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三月,清廷为收揽财权而特设。有“总理财政处”、“办理财政事宜”、“办理财政事务”等名义,共设置三人,均为兼职。三十二年设立度支部后裁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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