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崇祯十六年(1643),李自成农民军政府于襄阳置吏、户、礼、兵、刑、工六政府,设侍部、郎中、从事等官。入北京后,各增设尚书一人,侍郎、从事数人,多以明朝降官充任。
法部尚书:
官名。清末法部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一人,从一品,特简。掌总理本部事务,监督所属各官。宣统三年1911,改为大臣。 官名。清末置,为法部的长官,见“法部”。
历史官职官署名。崇祯十六年(1643),李自成农民军政府于襄阳置吏、户、礼、兵、刑、工六政府,设侍部、郎中、从事等官。入北京后,各增设尚书一人,侍郎、从事数人,多以明朝降官充任。
法部尚书:
官名。清末法部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一人,从一品,特简。掌总理本部事务,监督所属各官。宣统三年1911,改为大臣。 官名。清末置,为法部的长官,见“法部”。
历史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