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名。清朝指各衙门来往文书未及盖用堂司印信者。至道光十九年(1839)始定: 嗣后平常日行事件毋许擅用,如有紧急文移不及用印则可行,应于文后注明后补印文。
上驷院兼管事务大臣:
官名。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主管官。掌综理上驷院各项事务。康熙十六年1677设。由皇帝特简大臣兼管。无定员。
历史官职文书名。清朝指各衙门来往文书未及盖用堂司印信者。至道光十九年(1839)始定: 嗣后平常日行事件毋许擅用,如有紧急文移不及用印则可行,应于文后注明后补印文。
上驷院兼管事务大臣:
官名。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主管官。掌综理上驷院各项事务。康熙十六年1677设。由皇帝特简大臣兼管。无定员。
历史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