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词典【常平案】常平案介绍,常平案历史知识


官署名。北宋元丰改制后,户部右曹置。掌常平、农田水利及义仓赈济、户绝田产、居养鳏寡孤独之事。由右曹侍郎领之。

  • 【常平】: 1.古代一种调节米价的方法。筑仓储谷,谷贱时增价而籴,谷贵时减价而粜。 汉宣帝 时 耿寿昌 首创。 宋高承 事物纪原·利源调度·常平:“ 汉宣帝 时数丰稔, 耿寿昌 奏诸边郡以穀贱时增价糴入,贵则减价糶出,名曰‘常平’,此其始也。” 清梁绍壬 两般秋雨盦随笔·常平:“惠民之法,莫善於常平,然有法无人,胥归无益。”2.即常平仓。宋史·食货志上:“ 淳化 三年,京畿大穰,分遣使臣於四城门置场,
  • 【案】: 案 àn 长形的桌子或架起来代替桌子用的长木板:案子

  • 公司注册试办章程:

    清光绪三十年1904颁行。共十八条。规定凡公司、局厂、行号、店铺,一经注册,即可享一体保护之利益,并规定了关于注册的一系列具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