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三国魏、晋朝置,掌监察。隶御史台。《晋书·职官》: “又案魏晋官品令又有禁防御史,第七品”,“亦兰台之职也。”
官名。魏晋皆置,秩七品掌监察。《晋书·职官志》:“魏晋官品令又有禁防御史第七品,……亦兰台之职也。”兰台之职,当指御史中丞。《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银印青绶,掌副丞相。有两丞,秩千石。一曰中丞,在殿中兰台,掌图籍秘书,外督部刺史,内领侍御史员十五人,受公卿奏事,举劾按章。”
降等:
官员降罚方式之一。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规定,降等与减俸均为县知事惩戒的第二等。同年又规定降等为文官惩戒的第二种,自受处分之日起,非经过一年不得升级。
历史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