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国6*民6*党政府时期各省农业专管机构,名称各有不同,川、康、黔、粤、陕、甘、湘、鄂、晋、豫、浙、绥各省均于建设厅内设农业改进所,桂省于建设厅内设农业管理处。广东农业改进所后与森林局合并为农林局。云南建设厅于民国二十八、九年(公元1939—1940年)时有农林机关二十余单位,陆续合并为农艺改进所、林业改进所等八单位,至三十四年(公元1945年)十二月合并为一农林改进所。
制置大使:
见“制置使”。 官名。宋置,掌经营谋划边防军务,许以便宜行事。一般称制置使,资望地位特高者称制置大使。见宋史·职官七·制置使。参看“制置使”条。
历史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