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东晋孝武帝太元(376—396)中始置,掌监察宫外百官,隶御史台。南朝省。北魏孝文帝太和(477—499)末复置,宿直御史台,不得入宿宫省。九品上。北齐沿置,员十二人,从八品上。隋改名“监察御史”。
官名。掌伺察非法。《晋书·职官》:“殿中侍御史。案:魏蘭台遣二御史居殿中,伺察非法,即其始也。及晋,置四人,江左置二人。又案:魏晋官品令又有禁防御史第七品,孝武太元中有检校御史吴琨,则此二职亦蘭台之职也。”北魏也设此官,见《魏书·官氏志》。北齐设检校御史十二人,掌察纠弹劾;《隋书·百官中》:“殿中侍御史、检校御史各十二人。”隋改检校御史为监察御史。见《隋书·百官下》。
推勘院:
官署名。宋朝临时审讯机构之一。凡皇帝降诏遣官推勘狱事则置,结案后即罢。 宋代临时审判机构之一。宋代自神宗以后,常由中书派定官员临时组成审判机构来审问判决案件,此种机构称为推勘院。结案后即行撤销。参见
历史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