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秦置。《汉书·张苍传》: “苍乃自秦时为柱下御史,明习天下图书计籍。”
官名,秦置,掌四方文书。《汉书·张苍传》:“张苍,阳武人也,好书律历。秦时为御史,主柱下方书……是时萧何为相国,而苍乃自秦时为柱下御史,明习天下图书计籍。”注:“如淳曰:方,板也,谓事在板上者也。秦置柱下史,苍为御史,主其事。或曰主四方文书也。师古曰:下云苍自秦时为柱下御史,明习天下图书计籍,则主四方文书是也。柱下,居殿柱之下,若今侍立御史矣。”
炭场:
官署名。北宋置,掌年额税炭木炭,以供内外之用,并向京城百姓出售。设监官,以京朝官及三班使臣充任。初隶三司,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隶司农寺。 官署名。宋置,掌储备薪炭以供百司之用。见宋史·职
历史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