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宋仁宗庆历三年 (1043)始置,以员外郎及太常博士充任,仍理本等资序,不得差出,任满三年,令三司保明议升陟。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随三司废。

  • 【判官】:唐宋时辅助地方长官处理公事的人员,借指阎王手下掌管生死簿的官坐谪兴国州判官。-- 清· 张廷玉明史·海瑞传

  • 理事十大臣:

    见“扎尔固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