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书.桓伊传》:“时谢安女婿王国宝,专利无检行,安恶其为人,每抑制之。及孝武末年,……帝召伊饮燕,安侍坐,帝命伊吹笛。伊神色无迕,即吹为一弄,乃放笛云:‘臣于筝分不及笛,然自足以韵合歌管,请以筝歌……伊便抚筝而歌《怨时》……声节慷慨,俯仰可观。安泣下沾衿,乃越席而就之,捋其须曰:‘使君于此不凡。’”
晋桓伊标格简率,有军事才能,以参与破苻坚有功,封永修县侯。他又是江南著名音乐家,极善吹笛。一次,在孝武帝举行的宴席上,弃笛抚筝,歌《怨时》诗,声节慷慨,抒发出郁结于胸中的愤懑。后用为以筝乐抒发忠愤之典。
宋.陆游《剑南诗稿》卷二十六《夜闻湖中渔歌》:“悲伤似击渐离筑,忠愤如抚桓伊筝。”
舞文巧法:
故意玩弄文辞,巧于利用法令,以达到邪6*恶的目的。汉.王充论衡.程材:“长大成吏,舞文巧法,徇私为己,勉赴权利。”亦作“舞文枉法”。歧路灯一○六回:“稽查书办,没有一个不舞文枉法。”
历史典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