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名。三国魏置。陈留王咸熙元年(264),相国司马昭奏复五等爵,为诸公置车前司马十人,诸侯置八人,诸伯置六人,诸子置四人,诸男置二人。见《太平御览》卷一九九《封建部二》。
州军府舍人:
官名。南朝置。宋书·百官志记公府有“主簿、祭酒、舍人,主閤内事。”南齐书·百官志亦记诸公督府佐史有主簿、舍人。大概诸公出镇地方时军府置此职,较小军府则无。
历史官职吏名。三国魏置。陈留王咸熙元年(264),相国司马昭奏复五等爵,为诸公置车前司马十人,诸侯置八人,诸伯置六人,诸子置四人,诸男置二人。见《太平御览》卷一九九《封建部二》。
州军府舍人:
官名。南朝置。宋书·百官志记公府有“主簿、祭酒、舍人,主閤内事。”南齐书·百官志亦记诸公督府佐史有主簿、舍人。大概诸公出镇地方时军府置此职,较小军府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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