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马神甫事件”。
福州口日本专用租界条款:
1899年4月28日光绪二十五年三月十九日日本强迫清政府在福州签订,共十二款,附有另约章程五款,具体规定了福州日本租界诸事宜。福州口日本专用租界条款是继前一年日本强迫清政府承认福建省为其势力范围后而
历史事件见“马神甫事件”。
福州口日本专用租界条款:
1899年4月28日光绪二十五年三月十九日日本强迫清政府在福州签订,共十二款,附有另约章程五款,具体规定了福州日本租界诸事宜。福州口日本专用租界条款是继前一年日本强迫清政府承认福建省为其势力范围后而
历史事件